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的文件要求,长春师范大学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项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要求执行,验收采用评审结项材料的方式,要求验收材料电子版通过“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报(具体操作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时间
7月6日前将验收材料的纸质版送交综合楼1123室崔菁菁老师,电子版发送邮箱:25107448 @qq.com。
四、结项验收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详见附件3,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材料册封面模板见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长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3.中期进度报告书;
4.成果统计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如调查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获奖、项目成果实物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能反映研究过程的照片2-3张等);
5.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虚拟企业运行报告等。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供创业总结报告。
(二)电子版材料
1.《长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2.结项PPT;
3.成果统计表及成果材料电子版(如发表论文扫专利获奖证书描件、实物作品照片、设计图纸等)。
五、其他要求
不能如期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由于客观条件,不能继续进行项目研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撤销终止项目申请表》(见附件4);由学院汇总于7月5日之前结项材料一并上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东
联系方式: 86168591
附件1 2019年结项验收名单及2018年延期答辩名单
附件2 验收标准及操作指南
附件3 结项材料
附件4 延期结项申请书及撤销终止项目申请表
教务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