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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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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校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2 09:52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专业建设情况,请各学院在综合考虑、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开展2020年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新专业设置应注重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有利于优化学校学科和专业结构。

    2.新专业设置应根据当前形势下经济发展及行业和市场需求,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吉林特色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中关于专业设置和专业布局结构的相关精神。

    二、申报条件

    1.拟增专业应具有学术水平高、教书育人效果好的高级职称的专业主要带头人;具有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素质良好的师资队伍和能满足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专任教师队伍。

    2.拟增专业一般应以已有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专业为依托,并有相应的专业办学条件,具备满足专业教学必需的教学设施,如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基地等办学基本条件。

    3.拟增专业建设条件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三、新专业申报程序

    (一)调研论证

    新专业申报前申报学院要深入相关行业、企业一线,对拟增设专业的人才需求情况进行调研,应对人才需求预测和毕业生就业形势等做出充分论证,并研究拟增专业在国内和省内的布点情况。根据调研情况,形成拟增设新专业的调研报告。

    (二)专家论证

    学校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组织进行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结果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最终确定学校本年度拟推荐申报新专业名单。

    请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于2020年7月9日前将拟申报专业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综合楼1117室)。

    工作联系人:林鸣、黄建

    联系电话:86168701、86168698

    邮箱:469343022@qq.com

    附件: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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