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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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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与创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2 17:39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与创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20〕33号),我校组织开展此次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成果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教师仅可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与创新”专项课题中的重点课题,每项课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资助经费1万元。学校限报2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课题指南》(附件3),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2.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限报1项,教育学院限报2项,并择优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推荐。

    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与课题相关的领域确有成果,先期有双语教学改革、一流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项目、拔尖学生培养等教师教育改革基础的课题优先推荐。

    三、成果要求

    结项时应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与创新’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评审环节(2019年6月2—12日)

    各相关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议。评审时各学院可根据学院教学改革及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学院教育教学有重要价值或对专业发展能发挥重大作用的课题,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一定倾斜。

    推荐课题由学院进行排序后于6月12日统一交报至教务处参加学校评审。

    (二)学校评审环节(2020年6月13—20日)

    学校聘请外校专家形成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

    (三)学校推荐环节(2019年6月20—22日)

    学校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确定2020年度长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与创新”专项课题立项名单,并择优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进行推荐。2020年度长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与创新”专项课题立项名单和推荐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布。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人需交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与创新”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1),提交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申请书”进行命名)和纸质版一式七份。

    2.《申报汇总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进行命名)。

    3.答辩PPT(附件4,包括内容: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主要内容与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的创新点、研究方案及落实措施、预期成果),提交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进行命名)。

    以上材料,申报人需于6月9日前交报至所属学院教学秘书处。

    (二)学院需交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立项申请书》,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七份。

    2.答辩PPT,提交电子版。

    3.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名称进行命名,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以上材料各学院统一于6月12日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942073@qq.com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 鸣;

    办公电话:86168701;

    电子邮箱:942073@qq.com;

    办公地点:教学综合楼11楼1117办公室。

    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与创新”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

    2.申报汇总表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改革与创新”专项课题指南

    4.PPT制作模板

    教 务 处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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