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文件精神,着力巩固学生专业本领、提升师范生职业技能,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学校决定于2020年5月至11月期间开展长春师范大学“红烛师魂”师范生教学技能系列竞赛,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内容
1.竞赛项目
(1)三字大赛;(2)课件制作大赛;(3)微课大赛;
(4)全能大赛。
2.竞赛内容
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其中初赛、复赛由各学院组织,决赛由学校统一组织,要求复赛、决赛有部分选手现场展示环节,其作品为全新作品,不得使用初赛作品。具体内容如下:
(1)三字大赛:即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初赛、复赛围绕师范生教学基本功(钢笔字)。决赛围绕师范生教学基本功(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要求书写内容为七言古诗(28字)。
(2)课件制作大赛:结合本专业对应中小学学科特色,制作一课时(45分钟)教学课件。
(3)微课大赛:由各学院根据本专业所学的一至两个知识点或某一教学环节进行展示。展示形式是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视频大小限制在100M以内。
(4)全能赛:由三字大赛、课件制作大赛和微课大赛三部分组成,全面考察和展示学生自身技能和水平。各项比赛作品、内容与前三项要求相同。决赛参加者应为至少一项单项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
二、参赛人员
三字大赛参赛人员为2019级学生;课件制作大赛参赛人员为2018级学生;微课大赛参赛人员为2017级学生;全能赛参赛人员为2017级学生。
1.初赛
初赛参加人员为师范类专业全体本专科学生。
2.复赛
复赛参加人员根据初赛结果确定,人数比例不低于师范类专业本专科生的60%。
3.决赛
决赛参加人员根据复赛结果确定,人数比例不低于师范类专业本专科生的20%。
三、奖项设立
(一)竞赛奖
竞赛奖包括个人奖和团体奖。
1.个人奖
(1)单项奖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奖比例为师范类本专科生的60%。其中特等奖比例不低于师范类专业本专科生数的5%,一等奖比例不低于师范类专业本专科生数的10%,二等奖比例不低于师范类专业本专科生数的20%;三等奖比例不低于师范类专业本专科生数的25%。
特等奖、一等奖由决赛产生;二等奖、三等奖由复赛产生。各学院推荐复赛排名前20%的学生参加决赛。
(2)全能奖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特等奖比例不低于参赛学生数的1.5%;一等奖比例不低于参赛学生数的3%;二等奖比例不低于参赛学生数的6%;三等奖比例不低于参赛学生数的7.5%。
特等奖、一等奖由决赛产生;二等奖、三等奖由复赛产生。各学院推荐复赛排名前5%的学生参加决赛。
(3)“红烛杯”奖。
该奖项为学校全能赛中成绩最高者。
2.团体奖
团体奖设8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
(1)优秀团体奖
各学院按照竞赛项目,分别组成各项目团体队,每项5名成员,按照团体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奖项。
(2)“红烛杯”奖
该奖项为各项目团体队成绩总和为第一名的单位。
(二)优秀组织奖
设优秀组织奖8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学校根据各参赛单位在比赛过程中能够组织有序,合理得当,宣传面广,影响力强,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起到表率作用的组织单位。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
该奖项为获特等奖者的指导教师。
学校统一为竞赛奖和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四、比赛组织
本次大赛初赛、复赛、决赛报名、作品上传和评分等环节均在超星网络平台上进行,具体操作请参考比赛帮助手册(详见附件1)。
1.初赛组织
各学院以各年级学生为单位组织比赛,初赛时间为5月至7月。
2.复赛组织
各学院根据初赛结果组织复赛,时间为9-10月份。
3.决赛组织
决赛由教务处主办,学生工作部协办,文学院承办。决赛在2020年11月进行。具体比赛事宜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疫情期间学生无法返校,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好网络,根据竞赛内容组织做好赛前培训,督促学生勤加练习,确保竞赛质量,以赛促学,以赛促练。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赛前通过线上宣传氛围的营造,吸引号召学生参与;赛后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多角度地展开竞赛报道、评论互动等,不断提升竞赛影响力。
3.落实总结,及时到位。各学院可充分利用好各种网络平台,做好活动组织工作的同时,保证数据统计及赛况相关图片材料的收集。
六、提交材料
复赛结束后,各学院将各项复赛的获得者名单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教务处。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 东
电 话:86168591
附件1:红烛师魂学生参赛手册
附件2:评分标准
教务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