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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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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19级学生转专业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8 14:45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春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长师校字〔2018〕153号)有关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一)第一类

    2019级确有转入专业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且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无不及格科目、无纪律处分的全日制本、专学生。

    (二)第二类

    1.2019级获得学校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含二等)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2019级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性竞赛名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3.2019级在录取当年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第一作者单位为长春师范大学,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或在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学报上发表两篇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知网可查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第三类

    1.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指定二甲级(含)以上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无法继续完成原专业学习任务,且对其他专业有一定的兴趣和志向,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其学习成材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3.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转专业考试机构设置与职责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教务处、纪委(监察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考试监督工作。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转专业考试相关事宜的组织与安排,复审各学院报送的材料等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答学生对转专业政策的咨询、转出学生条件的审核、拟转入学生的审核、考试安排及转入学生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与要求

    按照转专业工作总体安排,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 转专业考试报名阶段

      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7日,申请转专业学生登录转专业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做出书面申请,填写《长春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所在学院存档,一份报教务处)。

      第二类学生同时提供中学或大学阶段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作品或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行业等组织的具有权威性的竞赛所颁布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第三类学生同时提供经指定二甲级(含)以上的医疗单位开具的正规医疗诊断,且医疗诊断开具时间为学生入我校学习后。学习确有困难者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附成绩单。参军入伍退役复学者将材料提交至武装部进行审核。

      (二)转专业考试审核及考试阶段

      具体转专业考试审核及考试安排详见转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2)。

      四、转专业学生教学管理

      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本届在籍学生数量的20%。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接收学院需根据学生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转入学生的课程认定。各学院工作小组要告知转专业学生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帮助学生规划好今后学期的修读课程等事宜。转专业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修完全部课程。

      各学院要根据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数量安排教学班级及上课教师,要求转入学生超过25人的专业要单独开班,不满25人的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跟随同年级进行插班学习。

      附件:1.《长春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2.《转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表》

      3.《长春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4.《长春师范大学学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

      5.《长春师范大学2019级本、专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教务处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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